《南侨日报》1911年10月28日
冤情难伸 (福建)
漳州北门下路,许某,年二十余岁,娶南斗外某姓之女为发妻。其妻年方十八岁,该氏闻自幼失怙恃,因养于某姓家,义同母子,本年六月八夜,不知何故被亲夫许某戕害,竟死于非命,乘夜将尸席卷,抬坠邻近许厝废学堂之圹地古井,井上以石压盖,其意以为无人知觉。越日许某兄弟二人逃走外洋,其弟落船逃脱而去,而许某自己到船,头昏目暗几次皆如是。至此七月初旬,突然有一巨猪不知何故,竟陷入投尸之井,中有呱呱处声,行路之人往观,有声无迹。寻声迫近,乃知在井山,一时哗然。遂有数十人,力扛此石而下,救起巨猪,而该女尸已经臭烂浮于水面,其母家闻知,即时到地啼哭收葬,但将来不知有破案否耳。
点评:福建人下南洋,理由有千百种,有的是反清失败逃亡,有的是投靠父母继承财产,有的是谋求更好的出路,有的则躲避仇家。总之,不管是好是坏,只要去往南洋的道路是通畅的,那么当人们不知所往或走投无路时,便可将之作为一种选择,以至于到了今日,几乎八闽沿海,家家户户皆有侨亲。
本文内容由:蔡少谦 提供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