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嵌集》卷一“黑水沟”载,“大海洪波,实分顺逆。凡适他国,悉循势以行。惟台与厦藏岸七百里,号曰横洋,中有黑水沟,色如墨,曰黑洋,广百余里,惊涛鼎沸,势若连山,险冠诸海。或言顺流而东,则爲弱水。虽无可考证,然自来浮去之舟,无一还者,盖亦有足信焉。”

过去常说,唐山过台湾,十去九丧,指的便是横亘于澎湖与台湾之间的黑水沟的凶险可怕。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不尽然,或是清代渡船质量不足,或是清朝有意夸大危害的冲击力以从精神上阻止闽人东渡。因为,早在明朝末年,从福建南部跨越黑水沟,去往台湾南部捕鱼的行动,已经相当频繁化了,难道是他们不怕海浪,为了捕鱼视生命如草芥?显然不是,走海三分命,渡台对于福建人来说,也只是其一选择,并无特别之处。

《热兰遮城日志》便给了相当的例证。

如崇祯五年,阳历12月4日下午,有38艘渔夫的帆船载着盐和渔网到达大员;12月5日,又有20艘抵达;12月7日,计有45艘;12月8日,8艘;12月9日,14艘;12月10日至14日,4艘;12月17日,1艘...

如此短短半个月,经大员港过渡而被荷兰人记录的中国渔船便达到130艘之多,显然这是有组织有完备流程的统一行动。甚者,这些渔民对于时局的认知也达到惊人的高度,他们在荷兰人和明官府之间游刃有余,至于针路和海性的熟悉更是毋庸置疑,毕竟亦商亦盗亦渔之间,如何切换,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至当年12月下半月,这些捕鱼的渔民则开启返程的序幕。12月18日,荷兰人派战舰前往台湾南部保护渔船;12月23日,一艘帆船载着咸鱼和购买或交易的鹿肉返回晋江安海;12月26日,两艘渔船载着咸鱼、鹿肉和苏木返回安海;12月31日,两艘渔船向荷兰人上交一千条乌鱼作为商税。

由此可知,在荷兰人的工作中,必有一项是与福建渔夫约定俗成的交易,荷兰人提供治安保护,渔夫们则按要求缴交什税,彼此互利互市,如此紧密关系,怪不得郑成功想要收回台湾,能做到说干就干,原来,民间基础已经到了这么深厚的条件储备了。


本文内容由作者:蔡少谦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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