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公司”一词,大部分现代人想当然地会和企业联系到一起,之于“董事”、“经理”等词,毫无疑问,也与企业息息相关。然而,早在数百年前的中国和南洋,公司和董事这两个团体和运营者的概念便已存在,甚至比我们想象的要“本土”的多,似乎,他们并非完完全全的舶来品。
槟城谢公司大门
查网络上关于“公司”一词的出处,竟然能够追溯至春秋时代的孔子和庄子,如“公者,数人之财,司者,运转之意”,“积弊而为高,合小而为大,合并而为公之道,是谓‘公司’”,若单凭此字面意思,公司一词确实很“中国”。然而,按图索骥,重新查阅其出处《礼记·礼运》等经典,却完全找不到相关的任何字眼。难道,所谓“公司”的经典出处是后来人臆断捏造、混淆视听的把戏?
还真有娱乐的可能。公司一词的产生和引用,从接下来的履历看,应该和华人群体有关。
诚如荷兰和英格兰在远东设立的东印度公司一般,“公司”应是一个西学东渐、再由本土文化加工后的产物。华人们借鉴了西方人的制度,将“数人之财”的公家改造成有纪律的机构,然后推举数人“运转”,便成了公司,而运营者则以董事、家长、总理、信托人等身份周旋其中,从而使中国民间已有的社、家等组织演变成现代概念下的“公司”。
起先,公司犹如今日的概念一般,是一个有同一目的,如盈利,组织的代名词,由西方传入南洋,主要集中应用于商业组织,如兰芳公司。后来随着海外同族、同社团体的建立及公家款项积累和管理的需要,一些公家机构相继仿效公司的架构进行建置和管理,并冠以“公司”“某堂”之名。这些机构,在参与原乡活动时,更乐于使用“公司”一名,除非他们是以原乡更大或者更具主导权的公家机构的附属角色出现,如槟城水美宫蔡公司在原乡几乎未见身影,但同期则多以蔡钟林美或蔡钟山的方式出现在海沧的各公共场所。
蔡钟林美宗祠
公司,在后期的发展过程,有的逐渐没落,有的则不断壮大,特别是以槟城五大姓为代表的同姓公司,他们因海外人数众多、财力雄厚,不仅掌握了海外三都人、漳州人的话语权,而且能够左右原乡既有公家机构的决策和行动,故而海沧现存的碑记中以“公司”为名号的姓氏公家越往后越发多了起来。
公司在海沧的演变,明显带有海外内传的特点,时至今日,在海沧,仍有诸多社族称本社或本族公共机构为“公司”。接下来,我们且以五大姓公司在海沧的捐缘记录,稍作分析,还原公司的内传演变过程。
同治十二年(1873年)的《重修云塔寺碑记》是海沧诸公司最集中出现的记录之一,“邱家公司”、“杨家公司”、“谢家公司”、“林家公司”,集齐了槟城五大姓中的四家,这些公司都是清一色的海外组织,虽然他们的身份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公祠”,但是却不等同于本地的某个宗家大族,他们更像是海沧诸多村社同姓的联盟机构,为了共同的三都地标云塔寺而集中刻名。以此为引,我们可以以上溯源下顺流的方式,还原其演变梗概。
槟城谢公司
如邱家,嘉庆廿三年(1818年)《重修正顺宫碑记》中邱氏公家组织计有三个,分别为来自槟城的“大使爷槟城公银”和来自台湾的“大使爷台东公银”、“大使爷台港公银”,立碑者未署名,以“董事”名之,此时地处海外的新垵公家,是以信仰为纽带的组织。至同治十三年(1874年)的《重修正顺宫碑记》,“大使爷槟城公银”变成“梹榔屿龙山堂公项”,立碑董事计六人,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重修慈济祖宫碑记》则为“新江邱龙山堂”,融合了祖籍地、信仰和姓氏的三重概念,此时海外邱公司已经成型并深度影响了原乡,这大概是因为邱家只来自一社一姓,比较容易做到内部的统一。至民国廿三年(1934年)《修岸筑亭碑记》记为“新安诒谷堂公司”, 1957年《重修诒榖堂宗祠碑记》为今日的“梹城龙山堂丘公司”,除了名讳的区别外,也有海内与海外的区分,诒谷堂代表原乡,龙山堂代表海外,但都认可了“公司”叫法。
谢家的状况和邱家部分相似,起初也是以共同信仰集合而成的同族组织,如道光元年(1821年)《重建龙华堂碑记》记为“槟榔屿二位福侯”,董事二人,与新垵的“大使爷”完全一样。与此所不同的是,谢家在道光之前,拥有另外的公家身份,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建立祀田碑记》的落款为“石塘合族家长”,至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重修渡头碑记》、嘉庆七年(1802)《重修龙王庙碑记》、嘉庆十九年(1814年)《重修慈济祖宫碑记》则稳定为“谢石塘”,显然该时期的石塘谢姓拥有至高无上的决策力和影响力。道光之后开始出现变化,咸丰四年(1854年)《重修慈济祖宫碑记》为“世德堂谢姓”,光绪二年(1876年)《重修龙池岩》“石塘社谢氏”,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重修慈济祖宫碑记》为“石塘谢宝树堂”,从石塘社的世德堂,到石塘周边六社共同奉祀的楼山灵惠庙“二位福侯”,再到全国谢姓的宝树堂,谢姓以石塘社为根基,发展成跨社的联盟,尽管她仍以石塘村属各社为主,但显然“公司”是壮大了,名讳选用公司自然更为合适。
谢公司
与谢家由小变大不同,杨家是由大变小,且出场率要低得多。如在嘉庆十九年(1814年)《重修慈济祖宫碑记》中,当各公家机构纷纷以族姓和社名的形式呈现时,霞阳则保留最原始的宫庙角色参与其中,“应元宫捐银壹百八拾六员”,位列第七位,虽实力不俗,但她是专属于霞阳杨姓一家还是霞阳诸社、诸姓共有,我们不得而知。至少,我们知道槟城杨公司一开始并不专属于霞阳,其成员还包括同属海沧的上瑶、杨厝以及同安的后溪等地,故其早期堂号选用“四知堂”。至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重修慈济祖宫碑记》“杨四知堂”被冠以“霞阳”的地域局限词,由此可知,当时霞阳已经完成杨姓一家独大的掌事权了。至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重修石室院碑记》则又回归属于自己的“霞阳社杨植德堂公司”。
林家,与上述三家皆有不同,她不太突出“社”的特点,以至于在林家公司的几个组成成员,如林东社、吾贯社、坂尾社等中也找不到她的影子,这可能与林家从一开始就遵从跨社姓氏联盟的路子有关。与林家状况几乎一致的是陈家,如果说林家是海沧三都片区的小区域联盟,那么陈家就是跨越漳泉的大区域组合了。即使如此,在海沧的碑记中,还是可以找到陈家公司的一些身影,如光绪十八年(1892年)《明德堂重修碑记》,芸美陈氏把钱收寄在“槟榔屿大公司”生利息,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重修慈济祖宫碑记》“陈家公司”捐英叁佰大员。陈公司在海沧的低频出现,主要原因是没有哪座宫庙或宗祠是各陈姓成员的共通信仰,如重要成员莲花社位于东孚中部,与位于鼎尾盆地的芸美,及海沧南部的山仰几乎没有共通语言,唯一相关的慈济宫,又因漳泉祖宫不同而不得相交,所在到最后,他们便选择了开漳圣王作为纽带,只可惜,圣王香火在海沧并未得见。
以上,我们可以认为,海沧人走出国门之后,因持续壮大的实力而效仿当地组织成立了“公司”,他们通过与家乡的互动而促进了家乡公家组织的改革,最终将公司的制度引入海沧。然而,随着国内形势的一变再变,公司所依赖的宗族环境不复存在,公司自然也在时代浪潮中渐渐湮灭,惟商业性的公司在改造及回流之下,重新呈现于今日的我们眼前。
本文内容由作者:蔡少谦 提供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