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光绪十八年(1892)8月25日(七月初四日)之「鹭江秋汛」
海沧汛黄千总梦麟,前被海澄县学生员林某等在漳道镇衙署控告擅受民词笞责文童李赖一案,经刘观察批示,以黄汛弁擅受民词輙将吴克赖即李赖扭拿笞责转交地保收禁,以快李禄而辱该生,尤于功令,地保与汛弁串同一气,实骇听闻。侯札饬海澄县查明所控擅受滥刑滥禁各情,详覆以便转咨撤参究明案情原委断结详办云。本年恰值举行军政,黄千戎因此案颇有关焉,未能迭考,千戎焉无有悔于心耶?
点评:
清代海沧汛,在海沧有何作用,历来相关资讯十分匮乏,此报道或许可窥见海沧汛在海沧日常中可能存在的影响力。
备注:此报道内容,由银同吕瑞哲读报截取提供。
本文内容由:蔡少谦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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