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中华总商会是越南西堤联区及南越各省华商工商团体的领导机构。其前身为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建立的南圻华侨商务总会,会址设在堤岸广东街120号七府公所关帝庙内。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闽籍京官王大贞赴南洋各地宜慰华侨抵达西贡时,倡议组织华侨商会,但因领导乏人,未能实现。
1903年清廷驻法公使胡维德赴法就职路经西堤,再次向各界侨胞倡组商会,并捐资1500法郎用以建筑会址。遂委西堤侨领李长、刘六为正副会长,负责筹划,后因各界意见分歧,再次告吹。
商会最后于清光绪三十年(1904)1月宣告成立,郑昭明任首届会长,并连选4届,规模渐具,先后有100多家商号入会。
清宣统三年(1910),商会重新改组,修订章程,向当地政府立案,同年7月15日获准为合法商团,并选出董事20人,组成董事会。依照章程规定,凡属华侨工商业者,按其营业牌税缴纳会费后,均可成为会员。
1920年1月,第九届会长叶伯行鉴于原有的会所不敷应用,倡议自建新会所并发起筹款活动,一共募得13万多元。位于堤岸巴黎街203号(203,Rue de Paris,Choion)的新会所于1922年7月动土开建,至1923年10月告竣。落成之日,举行盛大庆典并改会名为南圻中华总商会(Chambre de Commerce Chinoise de Cochinchine)。
同安人任会长的有:曹元泽(1926年1月-1927年12月):洪堂芸,第15任会长(1932年1月一1933年12月);林彦罩,代理会长(1946年3月一1947年3月);洪清凉,代理会长(1947年5月-1948年12月)。代理原因,是因第二次世界大战影响,无法改选。1949年改选后的第1届理事长(1949年1月至1950年12月)为洪清凉。
1941年日军占领南越,商会会所被占为日本宪兵部,乃借用华商米较联合会会所临时办公。1947年5月,会长由洪清凉代理,期间众侨商踊跃自动捐款,用以修葺被日寇占据毁损的会所,修建工程历时数月,耗资10多万元,1948年1月11日举行重修会所典礼,汇聚了众多的中外来宾,是当时侨界的一大盛事。
1949年1月再次修订章程,并改称越南中华总商会,由帮会选举的会长制改为理监事制,由同业公会推选代表组成最高权力机关会员代表大会,选出首届理事长南越侨领洪清凉。此后由闽籍侨领陈敦升长期担任此职。
1954年会章确定其宗旨是:维护侨商一切权益,促进工商业发展及谋求共同福利。主要任务为保障工商业正当权益,发展对外贸易,调解商事纠纷,搜集工商信息,传达政府法令等。早期经费来源主要为会员年捐,后改由各商号按其营业税和地税的百分比,缴纳附加华侨福利税,以此扩充经费。
自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越南中华总商会对越南华侨华人各个方面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20世纪70年代商会被迫中止活动。1975年越南实施国有化之后,中华总商会会址几经易主,先后归越华银行和西贡解放日报社使用。
本文摘录于:郭瑞明 编著的《同安境外宗乡社团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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