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4年8月晋江祥芝(今属石狮市祥芝镇)厝上村人邱允衡首倡组织“小吕宋中华商务局”,以“消除民族隔阂,促进中菲友谊,争取有利环境,协助我侨工商发展”为宗旨,成立了菲律宾马尼拉(华侨俗译岷里拉)最早和规模最大的社团。首届会长邱允衡。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该会易名“小吕宋中华商务总会”(Camara de Comercio China; Chinese Chamber of Commerce)。
邱允衡担任第一、二、三、十四、十五届会长(1904-1906、1918-1919)。
1921年,菲律宾政府颁布《西文簿记法案》,当时会长李清泉、副会长薛芬士即以该会为主导,发动广大侨胞进行抗争。经过长达5年多的激烈抗争,终于迫使美国最高法院判决该法案违反美国宪法,予以否决。
民国十三年(1924)3月,该商会又更名为“菲律宾中华总商会”。
1925年至1927年,薛敏佬(禾山庵兜人)担任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届会长。1927年改名为“菲律宾中华总商会”(亦称小吕宋中华总商会,Philippine Chinese Chamber of Commerce),会长薛敏佬。
1930年至1931年,陈迎来担任第二十七、二十八届会长。
民国二十年(1931)五月再改现名为“岷里拉中华商会”,英文名称不变。当时名义上仅为马尼拉地区最大的华商社团,但是实际上起着领导全菲律宾华侨、华人事务的作用。其章程规定:“本会以奉行中菲国策,发展菲华工商业,团结菲华工商界,谋求合法权益,增进当地社经建设,赞助慈善、福利、文教事业,与敦睦中菲友谊为宗旨。”
自1934年起,薛芬士担任第三十一、三十二、三十四、三十五,第三十六至第四十一届主席。接着担任第四十二至第四十四届中华商会的名誉理事长。
抗日战争期间,该会曾积极发动广大侨胞开展抗日救国运动,由会长李清泉出面组织和担任菲律宾华侨援助抗敌委员会主席。
1938年至1940年,曾筹募菲币1000多万比索汇回祖国,支援抗日战争。
1950年起中华商会采用理监事长制。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菲律宾华侨、华人处境日益艰难,为商讨对策,1947年10月该会主持召开全菲(华商)商业团体会议。继而在1951年1月、1952年11月和1953年12月相继召开三次全菲中华商会理事长会议,以促进各地菲华社团的团结与合作。
进入20世纪50年代以后,菲律宾排华或菲化法案层出不穷,特别是1952年禁侨案,1954年零售商业排华法案等,菲华社会迫切需要建立一个能够代表全体菲华利益的最高领导机构。菲律宾“岷里拉中华商会”虽然成立较早,为菲华社会做出了许多有益的贡献,但由于其局限性(50年代初,其会员只有马尼拉市二三百家华侨商店)和保守性,难以担负此重任。于是,经过菲华各界多方协商和酝酿,1954年3月29日另立“菲律宾华商联合总会”,作为菲华社会的最高领导机构。
菲律宾“岷里拉中华商会”直到1968年5月30日才加入菲华商联总会。章沛云(祖籍厦门)担任第四十七至五十届(1968一1974)的监事长。
1991年3月该商会又宣布退出“菲华商联总会”
菲律宾“岷里拉中华商会”不仅关心菲律宾华侨、华人公益事业,而且关心菲律宾人民,促进中菲两国人民的友谊。如1964年,马尼拉及纳卯(达沃)、宿务等地发生严重火灾,损失惨重,该会立即发动广大华侨、华人开展救灾工作,赈济近千人,共发放赈金菲币10万多比索及各种救灾物资。
历届会长(主席理事长)有:邱允衡、施光铭、黄呈辉、李清泉、薛敏佬、黄祖眙、郑焕彩、陈迎来、许友超、陈三多、薛芬仕、施性水、洪开年、李峻峰、李逢梧等。
本文摘录于:郭瑞明 编著的《同安境外宗乡社团概略》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