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山的武装自卫,最早可以追溯到清末。光绪年间,为了应对局势,禾山办起“团练”,组织地方民团进行自卫。禾山分为八个团,抽壮丁训练,即“团练“,先后由殿前举人陈宗超、仙乐社进士陈纲担任“总董”。后来,由祥店人黄必成(黄朝卿)、仓里社举人黄瀚接手负责。

到了宣统二年(1910年),“过水”的强盗,乡间的草贼,这些治安问题变得更为现实。这时,禾山成立“禾山自治会”,董事会长黄瀚、叶在溎,把原本八团划为十二区,每一区设区董。越年,附设“禾山联甲民团局”,由各个甲出壮丁组成民团,维护社会治安。禾山乡绅薛厝人黄瑞坤、枋湖人廖成功、田头人孙高升等捐助千元,并向旅小吕宋、宿务华侨捐募二千余元,办理团练。

乡间的自治团体也纷纷出现,寨上保安会、殿前保安会、祥店保族团先后成立。

寨上保安会(1935年)

这些民间自治团体都有枪械进行武装自卫。

到了1935年7月,禾山特种区署发布告,要求对民间枪械进行登记,并允诺“枪照费一律豁免”。这一措施意在加强对民间枪械的管制。

《江声报》1935.7.2

1945年厦门光复,来自“过水”的“强摃”频繁越海到禾山打家劫户,而且愈演愈烈。鉴于禾山警力不足,无法应对愈演愈烈的匪情,当局只好允许禾山拥枪自卫。

起先,禾山警察分局只是“借出”枪械,“分配岭后、寨上、湖里、仙岳、塔埔等保,以助沿海各社民众自卫。”(《江声报》1946.4.11)

借到的枪械毕竟有限,禾山各保只好集资购枪。

1946年4月4日《江声报》报道:《禾山防匪 集资购械》

禾山区公所以最近沿海各社,滋生劫案,民心惶惶不安,乃发动各保置枪自卫,各保集资已百余万元,转缴市府派员赴省运械。

《江声报》1946.4.4

禾山各保“联请禾山区公所转请市府黄市长代向省府准予购置自卫枪械二百杆。经得省府批准。”由区公所派员及各保代表林文忠(前村人)前往省府交款并办理手续。昨日(8日)已将该批枪械子弹押运禾山,立即分发各保。“此后禾山匪患当可敛迹”。(《星光日报》1946.6.9)

《星光日报》1946.6.9

然而,就在200杆枪械分发各保的前一天,6月7日凌晨,禾山桥头街合德药局被劫匪入室抢劫,损失200余万元。舆论惊呼:“自卫枪械不及试锋,就发生巨劫案!”

面对汹涌的匪情,禾山再次增购自卫的枪械。9月中旬,区长张宗云亲自赴榕购运第二批自卫枪械子弹,并已经由“亚洲号”轮船运抵厦门。(《江声报》1946.9.15)

《江声报》1946.9.15

禾山一边购置枪械,一边组织乡村自卫队。

湖边保“单独组织自卫分队,实施武装自卫“,召集湖边保的田里、洪水头、西潘、穆厝、蔡坑、洪塘、桥头、湖边8社,组织武装壮丁192名,编成三个分队、12个小队,演练步操、搜索、警戒、射击各项课目。

《江声报》1946.7.5

有钱的富户则添置枪支,武装自卫。这些枪支以单筒或双筒的猎枪为多,装的是散射弹。禾山不少村社都有住民持枪击退盗匪的故事,乡民对此津津乐道。这些故事,几乎有同样的结尾——“强摃”拖着受伤的同伙,仓惶逃窜,地上留下的血迹一直到了海边。

禾山民间拥枪自卫,自然对“过水”的“强摃”形成威慑,也多少压抑了盗匪的嚣张气焰。然而,有的枪械被用在了村社之间、宗族之间的械斗,有的成为乡村豪强家丁的武器,持枪作恶,横行乡里。

解放后,人民政府立即收缴民间枪支。在禾山,民间拥有的部分杀伤力不大的猎枪、气枪,一直到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才彻底收缴干净。自此,禾山彻底告别了私人拥枪的历史。

经黄国富老师授权。

本图文内容转载于其关注号:老禾山原住民,版权归其所有。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相关信息

圭海四记丨元至正间,陈友定横扫海沧|二四八记

元至正末年,日薄西山的元王朝无暇南顾,盘踞在东南一隅的福建路各方势力,便纷纷登场,互相攻伐。最终,闽北的陈友定、闽南的罗良,笑到了最后。可是,二人因在效忠元朝的方式和路线方面存在严重分歧,一场血拼在所难免......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