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斗魁,字枢叔,漳州府海澄县三都人(今厦门市海沧区),生卒不详。博洽群书,下笔千言立就,同时文人咸推重之,与黄士芳、蔡长澐共举龙山诗社,刻有《龙山文沦》。乾隆三年,以海澄县学优贡入国子监;乾隆九年福建乡试中举,受福建巡抚周学健邀请入巡抚署作幕僚,后于乾隆十二年荐辟四川夔州府云阳知县;乾隆十四年,先后代理四川重庆府荣昌县、湖南宝庆府新宁县知县;乾隆十五年任四川嘉定府荣县知县;乾隆十七年,代理四川叙州府筠连知县,乾隆十八年,任四川兴安州石泉知县;乾隆二十二年,升任夔州府通判。擅诗文,有《游鹤鸣山访朱子溪山第一处》、《澬水桃红》、《新建云安书院碑记》等作品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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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三年(1738年),海澄县学优贡。

●乾隆《海澄县志·卷十》:“林斗魁,三都人,三年优贡。见科目。”

●乾隆《漳州府志·卷二十》:“三年戊午。林斗魁,海澄优,见科目。”

●光绪《漳郡会馆录·卷二》:“林斗魁,枢叔,海澄人。乾隆戊午,优贡。”


○乾隆九年(1744年),福建乡试中举。

●乾隆《漳州府志·卷十九》:“林斗魁,海澄人,博洽群书,下笔千言立就,同时文人咸推重之,任石泉知县。”

●同治《福建通志·卷百六十三》:“漳州府…漳浦林斗魁,海澄人。”

●光绪《漳州府志·卷十九》:“林斗魁,海澄人,博洽群书,下笔千言立就,同时文人咸推重之,任石泉知县。”

●光绪《漳郡会馆录·卷一》:“林斗魁,枢叔,海澄人,乾隆甲子。”


○乾隆十年间(1745年),入职福建巡抚署。

●光绪《漳州府志·卷四十九》:“国朝诗社…最后黄士芳主龙山,如文学蔡长澐荐辟至兵部侍郞,林斗魁亦同是举,刻有「龙山文沦」。时廵抚周学健延入署中,梓向若二编后之临漳。”

●光绪《漳州府志·卷四十一》:“游鹤鸣山访朱子溪山第一处,孝亷林斗魁,海澄人。肯向仙家乞茯苓,幽攀端为宋时铭。摩挲四字翔鸾出,寂寞千年舞鹤停。天表玉峰开列嶂,云间虹影接长汀。当年凭眺多清兴,奕叶人歌君子亭。”


○乾隆十一年间(1746年),寻访好友、时任河北无极知县的黄可润,作诗数首。

●乾隆《无极县志》:“序...岁次己巳仲秋之月闽漳龙溪黄可润谨题。”

●《澬水桃红》:潘县春无限,成蹊妙不言。水清花自照,枝暖鸟微喧。我去非寻药,人归可问源。流红向何处,感慨绿荫繁。

●《东乡柳村》:系马识安乡,毿毿金缕长。毿莺捎眠未足,絮定舞犹忙。烟雨村村绿,风花树树黄。浓荫几甸接,我欲赋长杨。

●《四野井泉》:一井传为圣,还凭四野多。家饶醇酿涌,村作辘轳歌。客至投朱辖,官清照碧莎。自惭无绠汲,蛙伏叹如何。

●《田庄杏发》:一林红十里,归去独迟迟。花事寻梅后,风光问酒时。玉楼人未醉,琼苑马先驰。何似田家乐,春来次第知。


○乾隆十二年间(1747年),升任四川夔州府云阳知县。


●咸丰《云阳县志·卷七》:“国朝知县...林斗魁,福建人。”

●咸丰《云阳县志·卷八》:“张大美,乾隆七八年间,邑境荒歉,捐资赴重庆采买米石,接济民食。经知县林斗魁申详藩宪李,奖赐扁额曰「德敷梓里」。”

注:前两任云阳知县均为乾隆十一年任,林斗魁及其后任均无任职纪年。另林斗魁赐扁批准者四川布政使李如兰,任职为乾隆十二年至十三年间,由此推断林斗魁任职时间。


○乾隆十四年(1749年),先后代理四川重庆府荣昌县知县、湖南宝庆府新宁县。

●光绪《荣昌县志·卷九》:“国朝知县...林斗魁,乾隆十四年署”

●同治《新宁县志·卷五》:“国朝知县...林斗魁,福建海澄举人,乾隆十四年九月署任,详政绩志。”

●同治《新宁县志·卷五》:“林斗魁,福建海澄,举人,乾隆十四年署任。留心学校,培植人材,诱掖奖劝,如塾师之诲弟子,为士类所乐颂。”

注:继任者均于乾隆十五年到任。


○乾隆十五年(1750年),任四川嘉定府荣县知县。

●光绪《荣县志·卷二十七》:“国朝知县...林斗魁,福建海澄县举人,十五年任。”

●同治《嘉定府志·卷二十三》:“荣县...知县...林斗魁,海澄县举人,十五年任。”

●嘉庆《四川通志·卷百五》:“荣县知县...林斗魁,福建海澄举人,乾隆十五年任。”


○乾隆十七年(1752年),代理四川叙州府筠连知县。

●同治《筠连县志·卷八》:“林斗魁,福建闽县举人,雍正元年署。”

●光绪《叙州府志·卷二十八》:“筠连县知县...林斗魁,福建闽县举人,雍正元年署。”

●同治《筠连县志·卷十五》:“题十八学士山奉饯恩科乡试多士,用苏次公三游洞韵,邑侯林斗魁。兑维硉兀联圭瑁,峰横十八俨伟人。摩霄列壑森霞表,怪石巉岩奔犀麏。腾川蜿蜒滇派别,沙明水静窥游鳞。江山静镇长终古,贤奸论说空掀唇。时平游宦拄笏对,凭吊不复疑青燐。筠连人士逢旷典,𫻘抱利器千黄云。阆苑璚台连紫极,含毫挥颖蛟螭蹲。天策开府多豪俊,飞黄蹀躞丽正门。”

注:筠连县志清初知县多缺记,误作闽县人,任职时间记作雍正元年,想是因其诗作《题十八学士山奉饯恩科乡试多士》推断。按福建举人林斗魁,暂仅查得海澄籍一人,此恩科当为乾隆十七年。


○乾隆十八年(1753年),任四川兴安州石泉知县。

●道光《石泉县志·卷七》:“国朝于明制无易,石泉知县一,典史一,无丞、簿、巡检。知县...林斗魁,福建海澄,优贡,乾隆十八年任。”

●道光《龙安府志·卷六》:“石泉县知县...林斗魁,福建海澄优贡,乾隆十八年任。”

●民国《北川县志·卷三》:“石泉...清知县...林斗魁,福建海澄优贡,乾隆十八年任。”

●嘉庆《四川通志·卷百五》:“石泉县知县...林斗魁,福建海澄优贡,乾隆十八年任。”

●乾隆《海澄县志·卷九》:“乾隆九年甲子朱仕琇榜...林斗魁,优贡,现任四川石泉县。”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升任夔州府通判。

●光绪《四川盐法志·卷三十》:“夔州府盐督捕通判...林斗魁,福建海澄人,乾隆二十二年署。”

●道光《夔州府志·卷二十三》:“国朝夔州府通判...林斗魁,试用知县,福建漳州府海澄县人,乾隆二十二年署任。”

注:继任者为乾隆二十五年任。


○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作《新建云安书院碑记》。

●咸丰《云阳县志·卷十》:“新建云安书院碑记,国朝林斗魁。云阳县,建置在宇文周时,宋元曾升州军,峡中岩邑也。含章挺生者,扶邵二公以易学显,李袁氏以风雅称,非仅一乡之善士已也。盖书院,宋世为盛,国朝书院附于学校,云阳小邑,创建维难,前尹单君推志兴举,迄未就绪。新尹沈明府慨然以为已任,集都大士捐俸为倡,以戊寅年四月功成,制度宏敞,丹艧炳朗,墙垣美富,以至器用之需咸备焉。明府公余之暇,以夙所闻为已之学,𬀼多士,又虑士或朴遫少文,延耆硕月课、季会,期以立朴遫少文延耆硕月课季会期以立体致用者。迈迹前修,其功伟矣,余闻而慕之,谓云士曰:儒者为学,当以圣贤为宫墙,五伦其栋楹也,六经其门户也。士诚通今学古,文无支离,行谨绳墨,若是而幕址定堂,奥臻圣门之美富,将可几而大何但前轨之足艳哉。方今一圣人御世,列宪育才,尔多士获庇宽闲之宇,藏修息游异时出效,国家之用经纶致远,规模底绩,必将使云安书院之设得与石鼓、白鹿嫓隆宇内,斯不虚明府之心云尔。”

END

本文内容由:蔡少谦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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