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升,字泽源,海澄县吾贯人(今海沧区鳌冠村),生顺治九年(1652),雍正五年(1727),享年七十六。原姓黄,幼时父母早逝,由姨母抚养长大,改姨夫姓吴。成年后于漳州从军,在收复江东桥果堂寨战役中,表现卓越,由总旗升任千总,后随军先后攻克刘国轩部十九寨及收复厦门、金门、铜山诸岛,升至戎旗二镇右营副将,随施琅收复澎湖和台湾。因功历任陕西游击、广东将军标中营副将、琼州水师协副将、定海总兵官、浙江提督,最终以福建提督致仕。康熙帝赠御笔「宽惠赳桓」,并赞称其为「天下第一好提督」;雍正帝特恩加太子少傅,赐折匣,去世后,谥勤恪,赠太子太保,赐祭葬,准予覃恩赠三代归于吴,遗本始复黄姓。
○顺治九年(1652),出生,原姓黄。
●乾隆《海澄县志·卷十三》:“黄升,字泽源,三都人。幼失怙恃,养于母姨,冒吴姓,衔恤终身,事姨如所生。”
○康熙十八年(1679),以总旗身份随军攻克果堂寨(今角美课堂村),因功升任千总,正六品。
●民国《同安县志·卷三十》:“为总旗,御贼于果塘,授千总。”
●康熙《漳州府志·卷十八》:“果堂寨,近江东桥,天启间,乡人陈天峰等所筑,海寇曾据此为险。”
●康熙《漳州府志·卷三十三》:“十八年三月,刘国轩据果堂寨[果堂逼近江东桥,扼要之地]。十月,贼筑版尾寨[即萧井寨],官军攻之不克。十一月,总督姚启圣设修来馆于漳州...是月吴淑死[时版尾寨新筑,淑守焉,墙崩,淑压死,漳人快之]。”
●杨捷《平闽纪》:“塘报事咨将军顿督院姚...于本年十月初九日巳时,据署海澄城守副将林葵报称,本月初九早辰时末在榴山寨瞭见海贼扬旗摆队,约有六千余众,向果堂后东北澳头山包寨,希图窥犯江东内地...据千总赵文魁等塘报内称,职等奉令带领目兵至果堂寨,逆贼排列枪炮矢石如雨前来迎敌,职等当奉本部院暨昭武将军宪令,着本营官兵从中路冲锋前进,职等督率目兵冒险当先,奋勇攻击...”
○康熙十九年(1680),随军攻克刘国轩十九寨,悉平海澄、金门、铜山诸岛。
●乾隆《海澄县志·卷十三》:“由千总随征,克陈州一十九寨及海澄、金门、铜山诸岛,身被重创。”
●康熙《漳州府志·卷三十三》:“十七年...九月...是月,刘国轩自泉遁归,列营观音山[□在镇门],筑十九寨。”
●全祖望 《鲒埼亭集》:“明年(十九年)正月,官兵逼海坛,郑氏戈船将朱天贵故受公约,首以所部五楼船三百卒降,遂复海坛。公待天贵厚,以为亲将,竟用其兵,尽破十九寨。国轩茫然失恃,弃海澄入厦门。”
○康熙二十二年(1683),以戎旗二镇右营副将身份随施琅攻克澎湖,约正四品。
●施琅《靖海纪事》:“太子少保、提督福建水师总兵官、右都督伯臣施琅谨题为「飞报舟师渡诲克取澎湖大捷事」...戎旗二镇右营副将吴升...康熙二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康熙四十二年(1702),由陕西游击(从三品)升任广东将军标中营副将,从二品。
●雍正《广东通志·卷三十》:“副将...吴升,福建人,四十二年任...以上将军标中营,康熙三十九年改设副将,以前系游击。”
○康熙四十九年(1709),转任琼州水师协副将,从二品,巡视南海诸岛。
●雍正《广东通志·卷三十》:“副将...吴升,福建人,四十九年任...以上琼州水师协,康熙九年裁,十四年复设,以前册籍无稽。”
●民国《同安县志·卷三十》:“调琼州,自琼崖历铜鼓,经七州洋、西更沙,周遭三千里,躬自巡视,地方宁谧。”
○康熙五十一年(1711),任定海总兵官,正二品;建延陵书院。
●雍正《浙江通志·卷一百二十二》:“镇海、定海总兵官...吴升,康熙五十一年任。”
●李清植《文贞公年谱》:“公明习兵韬,熟谙海务,上稔知之,故每用水师提镇,多见咨访。时定海总兵需人,公荐吴郡。嗣是数年间,所荐大帅以十计,大抵皆戢兵爱民,克举其职。若吴升之清操,欧阳凯之死事,尤武臣中之表表者也。”
●民国《定海县志·與地十一》:“在旧镇署东,清康熙间兵弁所创建本总镇吴升生祠也。升谦让不肯受,乃改书院,为兵弁子弟肄业之所,名曰延陵,其郡望也,今废。”
○康熙五十二年(1712),以战船押送粮草救灾广东。
●《清实录·圣祖实录》:“(康熙五十二年五月)辛巳...又谕曰:今年八九月内,拨江南积贮仓米十万石,用镇海将军标下战船及松江提标战船、狼山镇标战船装载,着总兵穆廷栻总管船只。浙江省积贮仓米内,拨十万石,用浙江提标战船及定海镇标战船装载,着总兵吴升总管船只,俱运至广东。此运米兵丁往返时,或遇风势不顺,行船有阻,亦未可定。所需口粮,亦宜预备带往,不得动用赈济额米。江南织造署内,朕曾预备米一万石,如八、九月间,江南有动用处则已,如无所动用,将此项米石亦应一并运去。所缺米石,朕另行补贮。著行文该督、抚详悉速议具奏。”
●《圣祖仁皇帝圣训》:“(康熙五十二年)九月辛未,户部等衙门题:广东、广西总督赵弘灿、浙江、福建总督范时崇等言:将江南、浙江米石运至广、闽备用,于地方民生大有裨益。应将江南省捐纳米十万石,令总兵官穆廷栻总管船只,运至闽省。广东督、抚拨船至闽省接运往广东。浙江亦报被灾,将五万石仍留浙省,将五万石令总兵官吴升运至闽省。上曰:浙省今岁歉收,十万米石仍留备用。江南十万石内,将五万石运至福建,五万石运至广东。米到日即行平粜,勿致浥烂。”
○康熙五十四年(1714),升浙江提督总兵官,从一品。
●《清实录·圣祖实录》:“(康熙五十四年十月)戊辰...升浙江定海总兵官吴升为浙江提督。”
●雍正《浙江通志·卷一百二十二》:“提督总兵官...吴升,泉州人,康熙五十四年任。”
●丁宗洛《海康陈清端公年谱》:“五十四年乙未...问:吴升何如?奏:臣在海外做官,未曾认识,听见说做官好。上谕:吴升做官最清,家丁只七,问别省人就说出来了。说出来不对,不是奏得不实了么?如汝打河南地方来,我便问河南米价与湖北米价,看与他们奏的对不对,如何隐的呢?奏臣谨遵旨上。”
●乾隆《海澄县志·卷十三》:“一时战功赫奕,累迁至浙江提督。在浙八年,廉介率属,军政严明,又能救灾备荒,惠民恤商,以武臣而兼旬宣干略,圣祖仁皇帝有天下第一好提督之目。”
○康熙五十五年(1715),被康熙帝召见,御赐「宽惠赳桓」四字,漳州为之建坊,鳌冠里第设匾。
●乾隆《鄞县志·卷首》:“五十五年闰三月六日,御书「宽惠赳桓」四大字,赐浙江提督吴升。”
●乾隆《龙溪县志·卷四》:“宽惠赳桓坊,康熙间为提督吴升立...以上俱二十六都,现存坊。”
●乾隆《海澄县志·卷十三》:“康熙五十五年,上幸水围于新城,诏许升入见。扈跸旬余,恩赐稠叠,又赐额宽惠紏桓以宠异之。”
○康熙六十年(1720),转授福建陆路提督,从一品。
●乾隆《海澄县志·卷十三》:“康熙六十年,闽以台匪乱后需重镇,移节泉州。泉为桑梓近地,筹画夙𡢃,而臣节弥厉。世宗宪皇帝御极,眷念旧臣,于军前自陈,复御制诗章以赐之,曰:镇静推元老,韬铃尽壮猷。偏裨遵节制,疆宇藉绸缪。清直军民服,严明将弁优。抚绥兼训练,磐石巩神州。两朝隆遇,尤为异数。”
●乾隆《泉州府志·卷二十八》:“福建陆路提督军门...吴升,海澄人,六十年任。”
○雍正元年(1723),捐资倡修鳌冠灵惠庙。
●乾隆二十五年《重修灵惠庙碑记》:“癸卯岁,传黄公复赀,乡人...前后数十人间,无不倾...”
●乾隆二十七年《重修灵惠庙碑记》:“有远志者孰有忍于此所乎。时提督吴公仝六乡信士募金修葺,集腋成裘。”
○雍正三年(1725),特恩加太子少傅,赐折匣,准许入告民生吏治,保举紏参,自行陈奏。
●《清实录·世宗实录》:“(雍正三年六月)壬申,谕内阁:署总督岳钟琪、总督高其倬、杨宗仁、孔毓珣河道。总督齐苏勒、提督吴升、魏经国,在圣祖仁皇帝时,服官有年,勤劳素著。自朕即位以来,以能洁己奉公,深知大义,不附邪党,不事钻营,居官行己,俱属可嘉。应沛殊恩,以风有位。岳钟琪、高其倬、杨宗仁、吴升、魏经国俱著加太子少傅衔,孔毓珣、齐苏勒俱著加兵部尚书衔,以示朕嘉奖优眷之至意。”
●《朱批谕旨》:“臣查得安笼镇臣蔡成贵,于营伍事务甚为熟练,其操守办事,虽不及福建提臣吴升、湖广提臣魏经国,比前镇臣声名好,与现任云贵提镇相仿...雍正三年。”
●乾隆《海澄县志·卷十三》:“雍正二年(实际应为三年),特恩加太子少傅,赐折匣。凡民生吏治,许入告,保举紏参,自行陈奏,不必会衔。信任之专,自来希觏矣。”
●民国《同安县志·卷三十》:“雍正三年,加太子少保,明年卒。”
○雍正四年(1726),告老还乡,以原品仍给俸致仕。
●乾隆《海澄县志·卷十三》:“雍正四年,沥情乞休,温旨慰留再三,请许原品致仕,仍给俸以示优渥。”
●《清实录·世宗实录》:“(雍正四年八月)辛巳,谕内阁:福建提督吴升前以老病乞休,情词恳切,朕不忍准其所请,令高其倬到任后,看其年力如何,再行具奏。今据奏称:吴升年老有病,精力衰迈,吴升准其原品致仕,仍给与提督俸禄,以终其身,示朕眷念旧臣之至意。”
●《世宗宪皇帝上谕内阁》:“(雍正四年八月)二十二日奉...又奉上谕:福建提督吴升前以老病具本乞休,情词恳切,朕不忍准其所请,令高其倬到任后,看其年力如何,再行具奏。今高其倬奏称,吴升年老有病,精力衰迈是实。吴升准其原品致仕,仍给与提督俸禄,以终其身,示朕眷念旧臣之至意。”
●《世宗宪皇帝朱批谕旨》:“谕旨,令臣看验福建陆路提督吴升之病。臣一到福省,提督吴升即欲勉强前来。时正极暑,与病人不肯,臣驰书止之。随闻其病甚,臣又不能前去。谨委漳州府知府耿国祚、漳州镇左营游击张见龙同往问病看视。据禀提督吴升比从前甚瘦,不能站立,饮食大减,左目先前朦翳,今右目亦不能见物等语。臣看得吴升之病已深,日渐衰羸,踓居官素优,今力不从心,提督职任紧要,难以支持。臣谨将实在情节缮折奏闻。谨奏提督吴升患病已深。知道了,另有旨矣。雍正四年七月二十六曰,浙闽总督臣高其倬谨奏。”
○雍正五年(1727)卒,赐祭葬(墓在今同安四林村庄上社),谥勤恪,赠太子太保。
●《清实录·世宗实录》:“(雍正五年二月)己未...予故福建陆路提督黄升祭葬,谥勤恪,赠太子太保。”
●乾隆《海澄县志·卷十三》:“旋卒,年七十二,赐祭葬。凡覃恩赠三代皆归于吴,遗本始请复黄姓,谥勤恪。袭荫二人,孙溥之,奉天府治中;溱之,顺天府治中。”
●吴升墓《御制碑文》:“朕惟勤劳阃外允资师武之才,绥靖海隅式重封疆之寄,生旌旄之,是贲殁而纶綍之。攸颁所以昭国恩,励臣职也。尔黄升持躬谨恪,矢心洁清,效力戎行,迁官边榭,遂佐粤中之镇,旋移浙水之旌,控驭闽疆,统防陆路,自昔受知。皇考既重寄之屡鹰,朕因眷念旧臣复官衔之,特晋遽引年而致仕,许食禄以终身。恩数加隆,奄忽告良深。轸侧用考彝章,晋宫保以赠官,嘉名而赐谥,爰颁祭奠,以备哀荣。於戏!闽海流芳,马鬣壮秋楸之色;墓碑增彩,龙章腾节钺之光,志尔荣名,昭兹来许。”
●《世宗宪皇帝上谕内阁》:“十三日...上谕:魏经国系藩下至微极贱之人,蒙圣祖仁皇帝高厚深恩,由末弁屡次超迁,用至湖广提督...年来朕屡加训饬,而魏经国因循瞻顾之习,执意不改。从前吴升乞休时,朕因其年齿衰迈,又复耳聋,故优容而保全之。如魏经国者,朕若保全之,亦属易事。”
●《世宗宪皇帝朱批谕旨》:“雍正六年四月二十六曰,福建陆路提督臣石云倬。谨奏为详筹地方营伍情形,仰祈睿鉴事...臣历查前任如贪污不法者,固闽省营伍废弛,贵系吴升之过。丁士杰负朕深恩,但未不足齿敷。近吴升辈变而敦尚清操,颇称廉洁。经整理,若言丁士杰大坏营务,似属冤抑。况亦鳸日,但遇地方公事,并无实心承办,误信家人长随管。不久魏经国之任湖广,吴升之在福建,清廉长厚,两人事于营伍毫无裨益。至于丁士杰少不达事,性贪不相,然论其罪,则俱擢发难数也。”
●《世宗宪皇帝朱批谕旨》:“雍正六年六月初二曰,福建陆路提督臣石云倬谨奏,为恭请陛见,仰恳圣训,以慰依恋,以资遵守事。窃臣蒙皇上天恩,特调陆路提督...又奏:为立法以除积弊事。窃查臣标员弁,向有私卖随粮,每名三十两、五十两不等。遇有一名粮出,则以养廉不足为词,恳求上司补足。究其来历,皆起于前任提臣吴升专信家人亲戚,营中至今尚有四金刚之称,一任兵骄将疲,全不破情整饬,盖因吴吴升如此出身前未之闻,览奏方操守清苦,实升籍系本地,虫身微薄,本来姓黄,冒顶吴姓功加属可嘉,足以洗其微贱。至于设心巧伪处,朕业经屡谕,诚恐同乡指斥,又不得不曲就人情,以免旁人诽,但念伊身物故谤。”
END
本文内容由:蔡少谦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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