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龙团(1888-1959),同安县人,1888年生,少时在厦门受私塾教育。17岁时表现出对商业的浓厚兴趣,开始在厦门和香港之间经营小本生意。1905年,舅舅黄金狮带他前往新加坡,在其店中委以职务。
1907年被张扶来聘往荷属仙丹埠任万振成号财政职务,因水土不服,数年后返回新加坡。后利用积蓄,自创东兴号,经营泰国土产;适逢商业萧条,几年后东兴号收盘。后转任合发土产营业部主任,又任瑞美树胶营业部主任5年,对于树胶、土产一行甚为内行。
1922年,叶龙团与友人合资组织茂发公司,经营土产。未几自创福发号,专营荷属树胶、土产。同时又兼任金福和公司土产部经理。
1926年,转任新加坡侨商土产公司经理,直到1941年冬新马沦陷。
1946年秋,与友人联合创办振亚公司,经营荷印树胶土产,业务蓬发,获利甚巨。1949年,注册为有限公司。
叶龙团对于公益、教育事业十分热心,曾任叶氏公会执行委员、福建会馆执行委员、同安会馆董事、同安县同民医院董事、厦门公会监察主任及主席、华侨出入口商公会执委兼财政。
1959年病逝于新加坡,终年7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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