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世芳(1887一1956),1887年出生于同安县渡船头村,后迁居同安县城内。18岁时南渡新加坡谋生,初任商行职员,克勤克俭,不久自创和成公司,业务蒸蒸日上,遂成大业。
颜世芳为人谦恭,热心公益事业。1925年参与发起组织同安会馆。1932年,出任华侨银行董事达24年之久,同时荣任同济医院董事、财政及主席、中华女子中学董事长、爪哇商务公局财政等,被当局册封为太平局绅。
1937年,抗战爆发,颜世芳任同安会馆第四届主席,积极投入抗战斗争。厦门沦陷时,会馆组织“救济家乡难民委员会”,由他兼任主席,发动乡亲踊跃捐款救济故乡难民,连续坚持到1941年为止。
1945年日寇投降后,新加坡光复,颜世芳大力协助恢复同安会馆,任同安会馆第八、九、十、十二届监察主席。其为社会服务的精神和贡献,受到公众称赞。
1956年9月颜世芳逝世,享年7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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