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敏佬(1887一?),薛芬仕之弟,排行第五,1887年生于马尼拉。6岁回国,入福州鹤龄英华书院。肄业后转赴美国密执安大学专攻法律,1912年获法学士学位。返菲后考取政府律师职,并被华侨善举公所、中华商会聘为法律顾问。凡华侨个人或社团有关法律问题,“皆薛先生是商,皆薛先生是决”。如美国入侵菲律宾后,拟辟华侨义山为公路,薛敏佬出庭据理力争,终获胜诉。
1921年2月,菲律宾议会通过“西文簿记法”案。薛敏佬与吴克诚(晋江人)被马尼拉中华商会等团体推为华侨代表前往美国交涉,他们先后到香港、上海、天津、北京等地进行宣传,呼吁各界人士支持华侨为撤销簿记法而进行抗争。其后,他们又前往美国向参众两院议长等陈述该法案内容及其苛待华侨的实质,促使美国出面干涉,将该法案推迟至1923年1月1日实行。后经薛敏佬等据理交涉,该项法案实施日期又推迟至1926年7月,为维护菲律宾华侨正当权益做出贡献。
1929年,薛敏佬获得上海圣约翰大学赠予的法学博士学位。翌年,担任菲律宾中兴银行的协理。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被选为菲律宾“华侨援助抗敌委员会”委员。1942年1月8日,与其兄薛芬仕等42名爱国侨领被日本占领当局拘押,1943年被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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